在中国要是说起“包青天”包拯那几乎没人不知道。
在舞台上,他戴着长长的翅子乌纱帽,穿着蟒袍玉带,稳稳地坐在开封府的大堂上面,那三把铡刀闪着冷冷的光,只要他一声令下,就算是皇亲国戚,也很难逃脱法律的制裁。
在戏曲唱词里,秦香莲说的“相爷为民众伸冤屈”这句话就把“包丞相”的形象深深地刻在了百姓的心里。
可是历史的真实情况常常和民间传说有所不同,这位被亿万民众尊称为“包相爷”的青天大老爷,他一辈子其实根本没真正当过“丞相”。
那包拯的官位到底有多大?他真实的最高职衔是什么?为啥民间那么多人都叫他“丞相”?
若想解开包拯官职的谜团,第一步得去知晓北宋那复杂且精巧的官僚体系。
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,亲身经历了五代十国那会儿武将专权、王朝跟走马灯似的换个不停的乱世。
他“杯酒夺兵权”之后最要紧的政治目标就是把中央权力给加强起来、把地方势力给削弱掉,让皇帝的权力稳稳当当的。
其中防范相权坐大,避免出现“权相”威胁皇位,是重中之重。为此宋朝设计了一套在中国历史上都堪称独特的官制——官、职、差遣分离,以及分散相权。
宋朝以前,特别是汉唐的时候,丞相或者宰辅一般是固定的职位,比如汉代的丞相、唐代的中书令、尚书仆射等,地位高权力大,总揽行政大权,是实实在在的“一人之下,万人之上”。
到了宋朝的时候,就彻底把这种格局给改变,北宋表面上还留着隋唐那时候的三省,也就是中书省、门下省、尚书省那一套体制。
但在实际运作时,三省的最高职位一般成了荣誉称号,授予元老重臣或者亲王,不真正去处理事务。
真实的行政中枢转移至“中书门下”,此亦简称“中书”或“政事堂”,政事堂的长官,按理论而言相当于宰相,只是宋朝极少单独派遣一人去任宰相。
该宰相称作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”,简称为“同平章事”,通常会同时任命两三个人一同担任此职位,这被称作“宰执”乃宰相与执政官的合称。
与此同时还设立“参知政事”作为副宰相,也可能有多人。这样一来,原本集中在一个人手里的相权,就分散到几位甚至十几位宰执大臣手里,他们互相制约,一起对皇帝负责。
更为特别的是宋朝那种“官、职、差遣”分开的制度,“官”就是本官、寄禄官讲的是官员的品级以及俸禄等级,像尚书、侍郎、郎中、员外郎这类的。
这些名称大多是沿袭唐朝的,不过只是表示级别和待遇,和实际做的工作没一点关系,一个叫“工部侍郎”的官员也许实际在地方当知州,或者在中央管财政。
“位”说的是在馆阁里所担当的职务,比如昭文馆、史馆、集贤院、秘阁这类机构中的大学士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这类名号。
这些“位”大多属于有荣誉性质的称号,主要是用来彰显个人的文才以及身份地位的。
有的时候,有这些职位的人会参与书籍的编纂之类的事情,或者当顾问,但一般不会直接跟具体的行政权力挂钩。
真正决定官员实权大小的是“差使”这就是官员实际做的工作和拥有的权力,差使的称呼一般有“判”“知”“权”“提点”“管勾”这类词。
举个例子,“担任开封府知府”就是实实在在去承担治理首都开封府的行政以及司法等相关工作;“御史中丞”就是实际掌控御史台,御史台是中央的监察机构;“枢密副使”是确实在担任枢密院的副职领导,参与军事方面的决策,“三司使”则是具体负责管理国家的财政。
官吏实际的权力有多大,完全取决于他得到的“差使”不是他“官”的官阶或者“职”带来的荣耀。
理解了这套制度,我们再来梳理包拯的仕途履历。
包青天字希仁是庐州合肥(也就是现在安徽合肥)的人他在宋仁宗天圣五年(1027年)考中进士,包拯因为孝顺被很多人知道,父母在世的时候,他不到远处游历。
考中进士后,他没马上做官,而是选在家赡养父母,直到父母先后去世,守丧完在亲朋好友劝说下,于景祐四年(1037年)正式进入官场,当天长县(现在安徽天长)的知县。
这是一个典型的基层“小差事”,官职不高,但掌管一个县的政务,是锻炼实际工作能力的开始,
包青天在这个地方当官时,明察秋毫,留下了“妙断牛舌案”这类故事,体现出他断案的本事。
之后包拯的官途主要在地方以及中央监察体系里调动,他当过端州的知州,端州就是现在广东的肇庆,知州就是地方州级的长官,差不多就跟地级市的市长一个意思。
他品性正直且廉洁奉公,离职的时候“不带走一方砚台”的事情广为流传,之后他去到了中央御史台,也就是现今的中央纪委监察部,先后担任监察御史里行、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等职务。
这些差事品级不高,但职责重要,要监督百官,检举不法,包拯在这个职位上因为坦率敢说话出名,弹劾过不少权贵。
他还短暂进入中央财政体系三司,担任户部判官,参与财政治理,之后他到外面任职,担任京东路(也就是现在山东一带)的转运使,这是重要的地方要员,负责一路(也就是省)的财赋转运和监察地方官员,权力挺大。
包青天最被大家熟知的职位是权知开封府,差不多是在嘉祐元年(也就是1056年),开封府可是北宋的都城,那地位就是不一样。
出任开封府尹一职,如同北京市市长兼任首都特区行政长官,需管理京城区域的行政、司法、治安等诸多事务,责任极为重大,事务也很繁杂,并且还要直接与皇亲国戚、达官显贵等重要人物交往。
包青天在这个地方待了大概一年半,他执法很公正,刚正不阿,他改革了诉讼制度,打开大门,让老百姓能直接到府衙递状纸申冤,给百姓伸冤提供了很大方便。
他敢惩处权贵,不怕强权,有“铡美案”这样家喻户晓的故事,虽然陈世美是虚构的。但能体现他的形象,“包龙图端坐在开封府”的戏曲形象就是从这来的。
此刻他的“本官”也就是寄禄官,没准已经升到颇高的侍郎层级,诸如刑部侍郎这类,可真正有实权的关键所在是“执掌开封府”这个差使。
包拯仕途的顶峰,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。
嘉祐三年,也就是公元1058年,包拯被任命为权御史中丞,此乃御史台的最高职官,如同中央纪委书记这般的最高监察长官,得负责统领整个监察体系,去弹劾官员、整顿纲纪。
包拯在担任权倾朝野且是帝王关键耳目、制衡相权关键力量的职位时,依然保持刚正的本性,弹劾不回避有权有势得宠的人。
嘉祐六年,也就是1061年,包拯被提拔成了枢密副使,枢密院那可是宋朝最高的军事机构,它跟中书门下,也就是政事堂合起来叫“二府”分别管军事和行政。
兵部尚书省的主官是兵部尚书,副职为兵部侍郎,包拯所任的兵部侍郎,乃是中央军事谋划机构的副职,参与着国家最高军事机密以及决策。
这就表明,包拯正式踏入了国家的核心领导阶层,在这个时候,他的“本官”级别或许已经提升到了侍郎级别,甚至有可能是尚书级别,就像礼部侍郎、刑部尚书这类的职位,然而实际的权力依旧掌控在他所担任的“枢密副使”这一职务当中。
这是包拯一生担任的最高且关键的职位,枢密副使地位高、权力重常常由皇上信任的重臣担任,有的时候地位甚至能和副宰相(参知政事)相比。
但它不是宰相,宰相也就是同平章事,是行政首脑,在政事堂办公;枢密使、副使是军事首脑,在枢密院办公,这俩职责清楚,谁也不归谁管,一块儿对皇帝负责。
遗憾的是,包拯在枢密副使这个职位上才一年多一点,就在嘉祐七年五月死在任职的地方,享年六十四岁。
宋仁宗亲临吊唁,追赠他为礼部尚书(从二品的“官”荣誉性追赠),谥号“孝肃”。
纵观包拯一生近二十六年的宦海生涯,他从未担任过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”(宰相或“参知政事”(副宰相),即从未进入政事堂,执掌过最高行政权力。
它最高的实职是做枢密副使,最高的荣衔就是被追赠为礼部尚书;而它最被人知晓、对后世影响深远的职位,乃是临时兼任的开封府知府。
这样为何在民间戏曲、小说如《三侠五义》)和百姓心中,包拯成了威风凛凛的“包丞相”呢?
原因主要有三:
首先是对“清官”掌大权的朴素期盼。
包拯在开封府和御史台任上,不畏权贵,执法公正,为百姓伸冤,赢得了极高的民望。
在普通百姓心中,只有最大的官(丞相才能拥有如此大的权力去惩治那些高高在上的皇亲国戚、贪官污吏。
将包拯尊称为“丞相”是百姓对其公正无私精神的最高褒奖和对其权力的一种理想化投射——他们希望这样好的官,就应该做最大的官,拥有最大的权力,才能更好地为民做主。
其次是戏曲小说的艺术加工与传播。
元明清三代,戏曲和小说蓬勃发展。为了增强戏剧冲突和塑造更“完美”的清官形象,编剧和作者们有意拔高了包拯的地位。
在《铡美案》《狸猫换太子》这类经典剧当中,包拯被刻画得如同丞相一般,手持尚方宝剑或是皇帝赐给他的铡刀,拥有先斩后奏的权力,乃至可以惩处皇族之人。
这种艺术加工让“包丞相”的形象更突出了,还通过通俗文艺传得很广,大家都知道,
最后是宋朝官制的复杂性导致误解。
宋代“官、职、差遣”分离的制度极为复杂,当时之人或许都易混淆,后世百姓就更不必说了,包拯曾担任御史中丞(监察长官)、枢密副使(军事副长官),这些皆是地位高、权力大且离权力中心近的职位,并且他去世后被追封为礼部尚书(从二品高官。
普通老百姓很难区分这些职务和“丞相”也就是行政长官的具体不同,大概把那些朝廷重要官员叫做“相爷”也是正常的事。
秦香莲唱词里的“相爷”就是民间那种宽泛尊称的体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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